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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课部教研室职责范围

作者:时间:2008-07-13点击数: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

二、负责编写、修订教学大纲,认真贯彻执行教学大纲,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三、督促检查各教学环节的完成情况,保证按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完成教学任务。

四、组织教师认真备课,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开展观摩教学。

五、负责本教研室教材及参考资料的选用以及考试命题,试卷批阅,成绩评定等工作。

六、配合基础课部、教务处,搞好业务考核工作。

七、积极承担基础课部确定的本教研室的教学任务。

八、坚持业务学习,吸收先进技术和经验,不断更新教学内容。

九、配合人教务处进行教师的引进,不断充实教师力量,加强教研室建设。搞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能力较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十、负责有关实验、实训室的管理与使用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验、实训室建设计划、实习计划、教材购置计划等。

十一、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十二、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教研活动。

十三、积极配合基础课部做好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工作。

十四、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工作。

十五、完成学院领导、教务处、基础课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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