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学院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自评方案工作安排,10月9日上午,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李君宏率学院组织人事处处长、学院办公室主任、基础课部主任、教学督导室主任、新闻中心主任组成的自评工作组,到各教学单位和校园内实地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自查自评工作。

(图一)自评工作组在测绘地理信息系开展检查

(图二)自评工作组在测绘地理信息系开展检查

(图三)自评工作组检查学院宣传栏

(图四)自评工作组检查学院宣传栏

(图五)自评工作组在图书馆开展检查